一、校外群体竞赛主要是指由教育部、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等机构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二、获得校外各项群众体育竞赛通知后,由部门领导和群体竞赛负责人商议选派教师负责该项体育竞赛的相关工作。
三、体育竞赛获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主管教师(主教练)负责组建参赛队伍,至少于赛前20个工作日将运动队人员组成情况、运动队训练计划及比赛经费预算等报群体竞赛负责人进行初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主管教师(主教练)将比赛经费预算通过“钉钉”审批流程,提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赛前集训。
四、竞赛完成后,由主管教师(主教练)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填写、粘贴报销凭证,并且携带竞赛相关文件和预算等资料到部门领导处审核签字,再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五、主管教师(主教练)需在竞赛结束15天内将交竞赛档案按照部门要求整理好交群体竞赛负责人审核存档。档案材料不规范、不准确的,不予核算竞赛对应工作量。
基础课教学部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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